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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日內瓦3月9日電(記者聶曉陽)來自中國人權研究會的代表9日在此間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37次會議有關所有人權的一般性辯論上發言,向與會的各國政府、有關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代表介紹藏語文的使用、保護和發展情況。
中國人權研究會理事、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扎洛在發言中說,中國的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各民族有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西藏自治區的地方法規明確規定藏語文是當地的通用語言文字,藏語文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他說,今天,西藏的農牧民以藏語作為主要語言。在義務教育階段,西藏實行雙語教育,藏語文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并重。政府設有專門機構規范不斷出現的新詞術語。中國政府重視藏傳佛教文獻的整理與出版,特別是組織上百名專家,歷時二十年完成了多種版本的藏文《大藏經》的對勘和出版。今天,藏文的信息化技術日益完善,藏語文在互聯網上的交流使用十分普遍。
扎洛表示,在西藏現代化的進程中,古老的藏語文仍然充滿活力,并將繼續得到傳承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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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樵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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