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紀委監委昨日(6日)發布,豐臺、懷柔2區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豐臺區南苑街道辦事處綜合行政執法隊副主任科員田富盛公車私用問題。2019年7月至9月,田富盛在單位值夜班期間,先后三次違反公車使用管理規定,駕駛城管執法車輛從單位行駛至亦莊經濟技術開發區觀海苑小區,回家辦理個人事務。2020年8月17日,豐臺區紀委監委給予田富盛政務警告處分。
豐臺區盧溝橋教育集群黨建協助組組長、教院附校黨支部書記、副校長段蘭華公款旅游問題。2018年4月至10月間,段蘭華在擔任盧溝橋教育集群黨建協作組組長、教院附校黨支部書記、副校長期間,前往內蒙古自治區烏蘭浩特市參加培訓后,擅自在當地停留游玩,違規使用公款報銷共計960元;組織集群黨員前往西柏坡、正定開展黨日活動后,順路游覽景點,并從黨建活動經費中支出景點門票費用8100元。2020年9月23日,豐臺區紀委監委給予段蘭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懷柔區龍山街道東關村黨總支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李曉華、黨總支副書記孫艷玲、村委會副主任王江華、東關村企業第一黨支部書記鄧桂霞、東關村企業第二黨支部書記王俊萍違規公款旅游問題。2018年8月12日至15日,鄧桂霞、王俊萍組織李曉華、孫艷玲、王江華等29人,以開展主題黨日活動的名義,借機到4A級旅游景區游玩。2020年7月14日,鄧桂霞、王俊萍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曉華、孫艷玲、王江華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涉案款已退回村集體。
懷柔區湯河口鎮河東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劉延林、黨支部副書記劉長明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7年6月、8月,劉延林、劉長明在協調該村泥石流搬遷項目過程中,兩次違規宴請某建筑公司工作人員,揮霍浪費集體資金。2020年7月30日,劉延林、劉長明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涉案款已退回村集體。(記者 李澤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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