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管局在中央國家機關大力推動通用資產調劑共享工作改革,創新工作思路,建立完善“公物倉”,為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杜絕資產浪費探索了新思路和新方法。
資產拍賣回收變為調劑共享,成效顯現
2018年3月,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原“三峽辦”撤銷并入水利部。在辦公室搬遷過程中,工作人員整理出151件閑置辦公設備和家具,其中90%以上已達到資產處置年限。按過去慣例,這批設備將逐級上報,經審核后,進入中央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平臺,由資產處置平臺進行拍賣或是由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環?;厥?。
與以往不同,這次的151件閑置辦公設備和家具,被調劑給同處于北京地區、有資產使用需求的科技部、知識產權局等4家中央國家機關。這樣的改變,源于國管局對中央國家機關通用資產調劑工作思路的拓展和創新。
近年來,國管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政府帶頭過緊日子和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有關要求,在財政部的指導下,深入各部委、地方資產管理部門及企業開展調查研究,將推進資產調劑共享,優化資源配置方式作為工作創新著力點,為有效解決現階段存量資產利用不足、待處置資產利用率不高等問題謀劃新思路、探索新方法。
為提升各部門對于資產調劑工作的重視程度,從2018年開始,資產管理績效評價指標設計中,國管局加大了調劑共享使用對應的指標分值,將資產調劑利用率作為資產管理規范化水平的重要指標。其中,部門內部調劑指標調整為2分,部門間調劑指標調整為4分,通過合理設置考核指標引導部門主動進行資產的調劑共享。
目前,通用資產共享調劑改革效果已經顯現,不但解決了處置方資產閑置的問題,同時也滿足了接收方資產配置的需求,實現了中央國家機關內部資源整合與利用,長遠來看也節約了財政資金。
破解改革中的難題,催生“公物倉”
通用資產共享調劑改革在取得成效得同時,種種難題也逐漸浮現出來:一是資產處置中修復性使用比例過低,調劑共享供需不平衡;二是倉儲物流等基礎設施不完備;三是缺乏制度規范和操作指引。
為進一步推進工作,國管局決定,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通過和第三方專業機構合作,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借助他們比較成熟、先進的倉儲和物流資源,建立中央國家機關通用資產“公物倉”。
“公物倉”將各部門處置資產中仍有使用價值的資產,大型活動、組建臨時機構配置或接受捐贈可循環使用的各類資產,撤銷、合并、改制的行政事業單位收回的實物資產,超標準配置及閑置資產等納入管理,由第三方專業機構負責“公物倉”的日常管理和辦公家具的簡單修復。各部門申請資產配置的,優先從“公物倉”解決。
實現壞的能修,閑的能調,物盡其用,集中共享
近期,國管局印發《關于開展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公物倉試點工作的通知》,提出在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分級建立“公物倉”,啟用“公物倉”信息平臺,建立“公物倉”資產調劑機制,“公物倉”改革加速推進。
“公物倉”按照“實體+虛擬”的設計框架建設,依托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和第三方倉儲管理系統,實現“公物倉”資產信息發布、資產調劑、資產維修、倉儲配送的智能管理。同時,在實體倉基礎上,搭建虛擬“公物倉”,實現線上展示和線下運營相結合。
同時,“公物倉”改革建立健全了通用資產配置、處置、使用的聯動機制。要求部門提出資產配置需求時,優先考慮“公物倉”,凡是“公物倉”能夠調劑使用的資產,不得另行購置。并嚴格審核資產處置事項,認真甄別資產實物狀況,對于已批準同意處置,但仍有使用價值的資產,應收回“公物倉”,繼續調劑使用,充分發揮資產價值。
據了解,首批納入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公物倉”管理的辦公家具有2500多件,主要為國資委、三峽辦、藥監局等部門辦公區調整騰退的資產,目前已為科技部、醫保局、新華社、知識產權局等部門從“公物倉”調劑配備辦公家具500余件。
國管局資產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公物倉”改革將進一步鞏固前期通用資產共享調劑改革的成果,以機制化、規范化、信息化的方式,實現通用資產壞的能修,閑的能調,物盡其用,集中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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