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集
新華社武漢6月23日電(記者廖君)定期對東湖水域水質進行監測并及時公布;禁止向東湖水域排放生產廢水、醫療污水和生活污水;東湖水域內禁止經營性養殖,禁止放養、種植對水體質量、水域生態環境有害的水生動植物……近日,武漢市新修訂的《武漢東湖風景名勝區條例》在武漢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表決通過。
作為全國最大的城中湖和國家級風景名勝區,東湖秀美的風光曾引古今名人吟詩放歌。上世紀末,伴隨著城市急速擴張,東湖曾出現污水直排、水質驟降等問題。
據介紹,全面修訂后的條例在東湖風景區規劃、利用、保護、服務和管理等方面作出新規定,經批準的風景區總體規劃、詳細規劃不得擅自修改。
條例在保護東湖水域水體上加大力度。如明確規定:在東湖水域及其周邊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排放的污水,應當納入城市污水排放系統,無法納入的,不得新建、改建、擴建。
條例還對風景區內個人行為進行約束,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風景區內擅自采挖、砍伐林木或者獵捕野生動物、捕撈水生動植物。條例同時鼓勵社會公眾和企業以植樹、認捐、認養、認管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活動以及志愿者行動,參與東湖綠道管理與維護。
據悉,條例待報湖北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后即公布實施。
【糾錯】
責任編輯:
張樵蘇
新聞評論
加載更多
-
大數據"坑熟客",技術之罪需規則規避
2018-03-02 08:58:39
-
高質量發展,怎么消除“游離感”?
2018-03-02 08:58:39
-
學校只剩一名學生,她卻堅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變動!騎共享單車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樓市會有哪些新變化?
2018-03-01 09:01:20
熱帖
熱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