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成本十八元偽劣眼貼賣一百八十六元
得知眼貼能夠緩解視疲勞引起的眼睛干澀、視力模糊,不少消費者購買使用,卻不想一些不法商家竟“渾水摸魚”。近日,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眼貼案,法院作出一審宣判。
2014年,劉某與尹某成立了一家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業務是眼鏡銷售。那時,用于緩解視疲勞的眼貼逐漸成為市場新寵。劉某等人決定把眼貼納入經營范圍,并讓尹某、楊某某外出考察眼貼市場。
當年2月,尹某在參加“上海眼鏡展”時,認識了河南鄭州一家醫藥科技公司銷售人員“王經理”(另案處理)。對方聲稱可以生產貼牌眼貼。經多次商討,對方發來一款眼貼樣品,并表示包裝上的牌子替換成“今立見”即可,相關批號也可以沿用。
經多方考察,尹某發現“王經理”的價格比同行低得多,且在網上無法查到其提供的保健品批準文號。為此,“王經理”解釋該批號是地方批號,并提供了一份由“鄭州保健協會”對該批號的批文,尹某明知不妥,但并未進一步考察、核實。經劉某同意后,委托鄭州這家公司生產“今立見閃亮眼保健貼”,劉某、尹某等人自行打上了“產品批號”和“生產日期”進行銷售。
據劉某的員工周某某交代,在外包裝由公司自己印制時,一盒“今立見”眼貼的成本為16元;2016年10月后由鄭州生產眼貼的企業提供外包裝后,進價為18元左右。但經劉某、尹某和楊某商量,這款產品定價為每盒186元,還在包裝上注明有藥物療效。
據該公司一店長稱,“今立見”眼貼就像濕紙巾一樣,不同的只是貼在眼睛上。但在產品宣傳中,他們稱其能預防眼睛干澀,緩解視疲勞,適用于近視等。
2016年11月16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在劉某公司一加盟店進行檢查時,發現店內銷售的“今立見閃亮眼保健貼”產品批號存在問題,隨即對店內產品予以查扣。
劉某得知此事后,安排周某某通知各門店暫將眼貼下架隱秘銷售。直到得知該案被移送公安機關后,劉某才安排周某某通知各門店將眼貼退回公司或者銷毀。自2014年到2017年被查獲,劉某公司共購進30多萬袋“今立見”眼貼用于銷售。
近日,江北區法院對劉某等人及涉事公司作出判決,以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被告單位重慶某某光學科技有限公司罰金50萬元,判處劉某、尹某等人1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3萬元至20萬元不等罰金。(記者 戰海峰 通訊員 彭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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