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非常明確地說,無論怎么樣降低社保的費率,職工個人的權益都不會受到影響,這是首先必須要肯定的。
這幾年我們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養老、工傷、失業,這三項社會保險費率這兩年都在降低。降低之后這兩年我們為企業節省成本大約是1300億。今年前不久我們又發了文件,失業的保險費率再階段性降低0.5個百分點,這樣如果能夠實施到位的話,也能夠降低200億左右。
我們兩方面都在把握:在我們基金正常運行,參保人待遇不受到影響的前提下我們適當地降低一些費率,既為企業減輕了負擔,也使參保人的權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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