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90年代開始,我國允許國內民間資本和外資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革,經濟改革的實踐證明,混合所有制能夠有效促進生產力發展。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
公有制資本雄厚、資源充足、管理規范、人才濟濟、技術先進,但包袱重、創新力不足;非公有制機制靈活、創新力強、效率高,但資金資源欠缺、技術管理較落后。在合適的行業運用混合所有制,通過互靠雙借、優勢互補,將發揮出組合正效益。允許企業員工職工持股,也有利于調動積極性。
國資委專家組成員表示,兩會期間國資改革細則有望明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方面將有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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